業主與租客

為業主提供建議、邊界糾紛、租賃糾紛支持

業主與租客服務

為業主和租客提供實用協助

無論您是遇到難纏的租客或不回覆的業主,我們都會為您提供直接的法律支援。

  • 租賃糾紛 – 解決有關租金欠款、維修費、押金的糾紛 。
  • 第 8、21 條通知 – 提供建議並準備有效的驅逐通知,確保完全遵守相關條例。
  • 鄰裡糾紛 – 我們可以幫助您解決一系列不同的問題,包括邊界糾紛、噪音滋擾、反社會行為。

Two adults exchanging house keys, symbolic of property transfer or rental agreement.
常見問題

想進一步查詢?

立即聯絡我們,以了解有關我們業主與租客服務的更多資訊。

通知期限取決於租賃類型和驅逐理由。對於 保證短期租賃(AST), landlords typically must give notice periods range from 2週到2個月,取決於所使用的理由。

如果租客超過通知期仍未搬走,業主 不能 強行驅逐他們。相反,他們必須向法院申請 佔有令如果獲得批准,執達吏可以執行驅逐令。

如果您的業主在收到您的押金後 30 天內沒有將其納入政府批准的租賃押金計劃中,那麼他們可能違反了法律。
您可能可以透過法院要求獲得相當於押金價值 1 至 3 倍的賠償。